七银保监复〔2022〕26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你行《关于中心分理处升格更名的请示》(农银七发〔2022〕3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行。
二、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45号。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机构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时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2022年7月26日